招标编号:EZZB-2025-0763
本招标项目炼钢厂80T电炉出钢车改良项目由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批准进行,招标人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参与投标。
2.1标的材质、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标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生产和环保、验收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总工期275个日历天。其中制造18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整改60个日历天,试运行验收35个日历天。
交货地点:二重装备铸锻公司炼钢厂。 履约保证金:10%。
2.4付款
2.4.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方以电汇或经招标方财务认可的银行保函方式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款收据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具备付款条件后,在6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设备生产制造完成,预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和预验收合格资料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具备付款条件后,在6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进度款。设备安装、调试全部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收据、财务报销手续和终验收合格资料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具备付款条件后,在6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45%的结算款,同时退付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交付产品(以终验收合格签字日期为准),质保期满一年后中标方办理质保金拨付通知单,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收款收据、质保金拨付通知单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具备付款条件后,在6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质保金
2.4.2付款方式:电汇或票据(中小企业以现金方式报价)。
2.4.3出具发票及税率: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各投标方有效投标报价的票现资金成本按照年化利率2%进行折算。
3.投标方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冶金设备制造或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的能力,具备重型钢包车的供货能力。
投标方至少提供近5年(2021年-2025年)以来的60t及以上炼钢炉成套或配套供货或300t及以上的钢包车或炼钢炉铁水倾翻装置等制造供货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完工验收书或者全额发票等),未提供完整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失信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无效。被纳入国机集团、国机重装及本企业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4.1 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30-12:30时,下午13:30-17:30时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二重运营管理部招标办四号楼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打*部分为避免废标请务必提供,严格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二重装备官网 http://www.erzhong-heavy.com上同时发布。本公告由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引用。
招标机构名称: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珠江西路460号
邮政编码:618013
联系人:向工 李工
联系电话:0838-2341988/2341936
本项目需要勘察现场,联系人:赖工 13990206951 肖工 13252566689
8.账户
收款账户: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收款账号:01100019340101062201
招标文件缴费:缴费方式为汇款,并注明缴款单位,标书编号。请投标方务必将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分开缴纳至我公司账户,若授权个人缴纳标书费,请务必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投标方全称及招标编号。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登录供应商关系管理平台(SRM平台)https://supplier.sinomach-he.cn:12345/authority/login,投标方务必完善银行相关信息,并提供营业执照编码、省份、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行号,维护成功后方可实现线上退还投标保证金。务必用对公账户的可收付款账号。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