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厂新增两台井式热处理电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6-28 分类:采购招标信息

招标编号:EZZB—2024—04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热处理厂新增两台井式热处理电炉项目批准进行,招标人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参与投标。

2.标的物

2.1标的材质、货物规格(型号、等级、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2.2标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生产和环保、验收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涉及到(安全、环保、能源)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供应方(承包方)应具备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人员数量及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项目应采购和使用满足国家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2.3项目周期(工期):合同签订后230个日历天(210天具备送电烘炉,烘炉加调试20天)。                

交货地点:二重铸锻公司热处理厂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合同金额的10%。

本项目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750万元(投标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资料将被否决)。

2.4付款

2.4.1付款条件:

2.4.1.1设计费支付条件:合同签字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承包方提交正式完整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含电子版),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设计费的90%;项目整体竣工完成,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收款收据后,向承包方支付合同设计费的10%。

2.4.1.2土建施工支付条件:土建进场后,承包方按土建施工费(暂估价)的2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土建施工预付款;井式炉基础支护工作完成,承包方按土建施工费(暂估价)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土建施工进度款;井式炉土建施工结束,承包方按土建施工费(暂估价)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土建施工验收款。经结算审计后,承包人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并提供审定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不招过投标人最终报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含保修金)及收款收据后,发包人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壹年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后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结算进行审核,审减率5%以内(含)的造价咨询费由发包人支付,超过5%部分由承包人支付。

2.4.1.3高压系统支付条件:高压系统签订购置合同后,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2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预付款;高压系统具备进场安装条件,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项目总体验收合格,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余款(含质保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40%支付验收款;高压系统质保期满壹年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10%开具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质保金。

2.4.1.4井式炉设备支付条件:井式炉设备签订购置合同后,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2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预付款;井式炉设备具备进场安装条件,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项目总体验收合格,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余款(含质保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40%支付验收款;井式炉设备质保期满壹年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承包方按合同分项价格的10%开具收款收据后,发包方支付质保金。  

2.4.2付款方式:合同设计费的90%、土建施工的预付款、高压系统的预付款、井式炉设备的预付款为电汇,其他款项为商业承兑汇票。

2.4.3开具发票税率:设计费6%;土建施工9%;井式炉设备、高压系统13%。

3.具体要求

3.1投标人具备EPC总承包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内容)及投标截止日前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3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4投标人近五年的工业工程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单或发票)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书),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60岁(含60岁)以下,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失信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无效。被纳入国机集团、国机重装及本企业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30时,下午13:30-17:30。电话联系二重装备招标办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09:30时,地点为二重运营管理部招标办四号楼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打*部分为避免废标请务必提供,严格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二重装备官网 http://www.erzhongheavy.com/上发布。本公告由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引用。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珠江西路460号

邮政编码:618013

联系人:詹工  柏工  

联系电话:0838-2341988/2341936

勘查时间、地点:2024年7月10日10:00 时 铸锻公司热处理厂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90215391

邱工   联系电话:15883693890

8.账户

账号名称: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01100019340101062201

招标文件缴费:缴费方式为汇款,并注明缴款单位,标书编号。请投标方务必将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分开缴纳至我公司账户,若授权个人缴纳标书费,请务必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投标方全称及招标编号。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登录二重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erzhong-heavy.com/,投标方务必完善银行相关信息,并提供营业执照编码、省份、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行号,维护成功后方可实现线上退还投标保证金。务必用对公账户的可收付款账号。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2024年6月28日